扬中市兴隆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学期招生公告(附报名材料)
作者:升学教育来源:2021时间:2025-06-21 08:30次
摘要:根据《2023年扬中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扬教〔2023〕88号,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一、招生对象小班:年满三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幼儿。二
根据《2024年扬中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扬教〔2023〕88号,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三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规模
小班两个班
三、招生时间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通过幼儿园发布的“小班入学登记平台”进行网上信息登记(二维码附后)。
1.信息登记时间:7月20日—7月22日;逾时将关闭系统,不再进行补登记。
2.信息审核时间:7月23日—7月25日;幼儿园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正式报名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发布入园通知,办理幼儿入园手续。
四、招生范围
按照“户证(户口簿、房产证)一致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以“相对就近”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招收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
五、网上信息登记所需材料
1.本地幼儿:
(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幼儿页3张拍在一张照片上)
(2)房屋产权证(自建房无房产证的需提供社区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
(3)幼儿出生证
(4)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首页、记录页)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身份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2)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幼儿页3张拍在一张照片上)
(3)居住证明(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在公安部门申领的居住证或开具的居住证明)
(4)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
(5)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6)幼儿出生证
(7)预防接种(预防接种证首页、记录页)
六、特别提醒
1.幼儿园将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批招收、优先录取户证(户口簿、房产证)一致的园所周边适龄幼儿,不按登记先后顺序进行招生。
2.请各位家长务必提前准备好报名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
七、咨询电话
电话:0511-88452434
附:小班入学登记入口(2024年秋学期)
关键词:扬中市,兴隆,中心,幼儿园,2025,年秋,学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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