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60 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万多名,并逐步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水利水电人才培养基地、水利部行业定点培训中心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2年,被水利部确认为首批“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被省教育厅授予“省级平安校园”,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最佳文明单位” 光荣称号。2013年,被湖北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
学院共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600亩,在校生8600余人。学院现有在职教工430人,其中专任教师242名,正、副高级职称教师 95名,“湖北名师”1名,湖北省“楚天技能名师”特聘教学岗位6个。学院设有院办、党办等11个职能处室和职业技能鉴定所、后勤服务中心、教材中心等3 个管理及服务单位;开设有水利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力电子系、商贸管理系、基础课部、继续教育部等7个教学系部;开办了设计院、监理公司等 3个产业实体。学院开设高职专业39个,其中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2个、湖北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及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学院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教指委精品课程2门,拥有国家及省级实训基地5个。
学院现有资产总值3亿多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5500万元。图书馆建筑面积2.2万多平方米,馆藏图书50余万册。学院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坚持服务水利行业、服务“三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办学方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
单招解读
单招和高考上的大学毕业证一样,国家承认。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而且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上都没有“单招”等字样,和普通高考生完全一样。
教育部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高职单招”是高中生通过单独招生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就不用再参加高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