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于2000年5月在浙江东方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2002年3月正式批准建校,同年7月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列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面向浙江省及部分省外地区招生,是浙江省最早开办的高职院校之一。学院于2012年底改制后,现直属温州市人民政府,归口温州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学院的主要负责人由市委、市政府任命。
单招解读
单招和高考上的大学毕业证一样,国家承认。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而且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上都没有“单招”等字样,和普通高考生完全一样。
教育部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高职单招”是高中生通过单独招生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就不用再参加高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