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前身为1984年5月建立的河南省劳改劳教工作干部学校,后相继更名为河南省劳改警察学校、河南省司法警官学校,2001年4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中心校区在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金水东路166号),是以高等司法警官职业教育为主,多种专业教育并举,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隶属于河南省司法厅,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学院设置监所管理系、法律系、信息技术系、警察学系、司法行政管理系、基础部、警体部、警察技术实验中心等教学机构,开设有社区矫正、信息安全与管理、司法警务、行政执行、司法信息技术、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警察管理、司法鉴定技术、法律文秘、法律事务、社会工作、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7个专业。其中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等3个专业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建校以来,为社会各界特别是河南司法行政系统培养输送数万名专业人才。校园占地580亩,建筑面积19.2万平方米。
单招解读
单招和高考上的大学毕业证一样,国家承认。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而且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上都没有“单招”等字样,和普通高考生完全一样。
教育部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高职单招”是高中生通过单独招生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就不用再参加高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