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是贵州省唯一的一所普通专科教育为主的公安司法院校。成立迄今已有65年办学历史。
学院占地面积441536平方米(662.31亩)。校舍总面积18.33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1.1040亿元。学院馆藏适用图书60.70万册。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000余人。现设有侦查、治安管理、警察管理、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刑事技术、警犬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法律文秘、法律事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12个专科专业。
学院教职工中,专任教师300人,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23人,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09人,博士12人,硕士104人,有1名教师被评为公安部高等院校教学名师,6人分别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和“全国司法系统优秀教师”荣誉称号。2名教师被评为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5名教师被聘为贵州省社科院特约法学研究员。有10余名教师被聘为贵州大学等高校教授、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课程主讲教师,有30余名教师被聘为贵州大学等高校任课教师,有多名教师担任全国、贵州相关学术团体副主委、会长、副会长等。
单招解读
单招和高考上的大学毕业证一样,国家承认。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而且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上都没有“单招”等字样,和普通高考生完全一样。
教育部决定由高等职业院校在高考前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录取,这种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高职单招”是高中生通过单独招生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就不用再参加高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