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香河小学入学报名条件一览
(一)年龄条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截至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的适龄儿童。
(二)居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各学校招生条件在相应学校申请学位。
1、本县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户籍所在招生片区是确定其入学学校的主要依据。外地户籍人口迁入招生片区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对于学位有空余的学校截止时间可延长至2024年8月25日。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香河县各镇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镇级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纳入财政保障,坚持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学位。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城区和淑阳镇随迁子女接收学校为淑阳总校所辖各公办小学;其它各镇接收学校为相应中心总校所辖各公办小学。报名时监护人到镇中心总校或其所辖各公办小学申请学位,镇中心总校汇总报县教体局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后,由中心总校视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香河辖区内工作居住的现役军人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到对应小学招生片区申请学位。
4、县内集体户(公共户)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属我县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香河县内均无房产,且该适龄儿童自出生前其父(母)已落户该集体户,该适龄儿童出生后首次入户落户该集体户,按小学招生片区对口申请学位;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我县集体户,其父(母)在香河县内无房产,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属于出生后迁移户籍至该集体户者,属城内五所小学招生片区的到城内五小申请学位,城内五所小学招生片区之外的由各镇中心总校统筹安排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