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及计划
一、学校简介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Guangdong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坐落于广东省广州市,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为广东省“十二五”加快发展职教师范教育重点建设高校和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立项建设高校。
二、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三、招生简章
专业名称
生均定额参照科类(报教育厅)
招生科目
普招合计
广东招生简章
外省招生简章
备注
本科计划
外省合计
内蒙古
新疆
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
本科合计
普通生
民族生
6
6
学前教育
师范
文科
40
34
29
5
4
4
学前教育
师范
理科
40
36
36
0
应用心理学(师范)
师范
文科
16
16
16
0
应用心理学(师范)
师范
理科
24
24
19
5
0

0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招生要求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0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师资力量
学校持立德树人,学术基础雄厚,拥有一支学术水平很高、在海内外影响很大,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1951人,其中专任教师1078人,正高职称140人,副高职称331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5.2%;具有博士学位285人,占专任教师的27.35%;队伍中,有国家哲学社科基金规划评审组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得者,有全国优秀教师、第四届新世纪巾帼发明家优秀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年度影响力提名人物、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南粤优秀教师(南粤教坛新秀)、“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对象、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等获得者。
0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实训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