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武夷学院招生简章及计划
一、学校简介
学校属于福建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武夷学院坐落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武夷学院是教育部于2007年3月19日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8月12日的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62年1月,福州师范专科学校并入更名南平师范学院(本科);文革期间停办,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复办。
二、根据《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武夷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毕业本科生符合学校学位条例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三、招生简章
今年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8个省份进行招生。
院名称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计划总数
省内计划
省外计划
面向全省
面向南平
文史
理工
文史
理工
人文与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学类(含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
四
本科
120
56
41
13
10
汉语言文学
四
本科
100
32
12
56
英语
四
本科
45
10
5
3
2
25
商务英语
四
本科
45
12
5
5
5
18

02.武夷学院招生要求
1、学校遵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综合考生德智体美条件公平、公正录取。
2、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各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简章数的105%以内,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简章数120% 以内。实行“一档多投”投档方式录取批次的调档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03.武夷学院师资力量
学校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积极探索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大力开展应用型教师培养,加强与企业互聘“双师双能型”教师。目前,我校共有教职员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69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3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75%;引进台湾博士20余名;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人、福建省教学名师5人。此外,130多位院士、“长江学者”、“闽江学者”和知名专家聘为学校特聘教授、客座教授、讲座教授,多国文教专家在校任教。
04.武夷学院实训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