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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关于3月12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重要提示

发布时间:2026-06-11 阅读:

摘要:关于3月12日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重要提示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邢台各考点正常进行。因清河县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经向上级请示,清河县域内人员不具

关于3月12日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重要提示

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邢台各考点正常进行。

因清河县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经向上级请示,清河县域内人员不具备出县参加考试条件。

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退费和成绩延期。详情请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的退费和成绩延期公告。

咨询电话:55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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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健康要求及防护提醒

(一)考生须考前 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二)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三)提前规划赴考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做好自我防护。

关键词:清河县,关于,3月,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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