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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临海市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6-07-05 阅读:

摘要:202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13号)要求,制定2023年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一、

2024年临海市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13号)要求,制定2024年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

哲商小学290人、临海小学600人、巾山小学80人、古城小学200人、临师附小160人、回浦实验小学260人、鹿城小学200人。

二、学区划分

2024年临海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户籍儿童学区划分方案

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

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适龄少年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某个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

1.第一批次:户籍生

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下同)的。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

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

统筹安排对象

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

(1)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

(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

(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

(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间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第四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但无住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间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二类别(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间取得的。

第三类别(祖辈有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四类别(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3日间取得的。

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一类别未被录取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古城街道中心校线上统筹安置平台,选择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同样按批次、按类别先后实施招生。如二次报名仍未录取的,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第三批次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临海市户籍,且其父母为古城街道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其父母为古城街道范围内企业单位职工,同时适龄儿童在古城街道辖区幼儿园连续就读满3年。

需提供其父母三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工作单位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及工资清册。

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一所学校。按照适龄儿童父母社保缴费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未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4.第四批次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具有临海市户籍,且其父母在古城街道区域内经商、务工三年以上,同时适龄儿童在古城街道辖区幼儿园连续就读满3年。

需提供其父母的社保缴费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劳动合同协议、工资清册等有效材料。

每位适龄儿童只能报一所学校。先按适龄儿童父母社保缴费时间先后招生;如有空余学位,再按工商营业执照持有时间先后招生;还有空余学位再按劳动合同及工资清册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未录取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第三批次、第四批次报名对象学前教育情况由古城街道中心幼儿园配合核查。

四、报名和录取

7月1日前,各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张贴招生通告,把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

1.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公办小学入学”,先选择学校所在“古城街道”,再选择具体学校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及学校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2.报名时间

(1) 7月4日6:00---7月6日22:00报名对象为 “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适龄儿童。特别提示:请第二批次的第二类别、第三类别、第四类别对象,关注相关学校的学位和招生情况,慎重选择。

(2) 7月16日6:00至22:00报名对象为报读民办学校或哲商现代实验小学、巾山实验小学但未被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适龄儿童。特别提示:请家长务必关注相关学校招生进展情况,慎重选择。

(3) 7月21日6:00至22:00。报名对象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三、第四批次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务必关注相关学校招生进展情况,慎重选择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录取时间:

7月18日,学区学校公布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一类别预录取名单。

7月19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一类别未被预录取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古城街道中心校线上统筹安置平台,重新选择学校报名。古城街道中心校公布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一类别统筹安置预录取名单。

7月20日,学校公布第二批次第二、三、四类别预录取名单。

7月24日, 学校公布第三批次、第四批次预录取名单。

五、随迁子女入学

非本市户籍,在古城街道范围内工作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次7月4日6:00-7月6日22:00,第二次7月16日6:00至22:00)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小学)”,再选择“古城中心校”进行网上报名。7月19日,到古城街道中心校( 地址:泉井洋路6号,即回浦实验小学校内)现场申请,先按积分高低排序,再按《居住证》、社保缴纳年限或营业执照排序,落实到相应的学校。

六、工作要求

1.适龄儿童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对象为6周岁(即2015年9月1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2.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用途为住宅,须为夫妻共有或夫(妻)单独所有。

(1)2018年5月2日后购买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享有的住房面积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如产权人为二人或以上(非夫妻)共有的,只受理住房所占份额在51%及以上的一户,且该户实际拥有4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面积。

(2)小学6年就学周期内,如发生住房产权转移,原产权人已享受该住房入学的,则新产权人不再享受。

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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