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华永康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永康市申请就读公办初中、小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积分入学”条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员(即申请人)持有永康市核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居住地公安流管部门申请积分;
(2)在永康市有相对稳定工作;
(3)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学校的积分不低于120分且要分类参加全市积分排名,在年度指标限额内按照积分高低排名确定录取对象;
就读其他公办学校的积分不低于100分。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相应的非城区公办初中和小学预登记,在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按照积分高低排名录取。
未被预登记公办学校录取的,由原各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中心根据区域内学校剩余学额情况进行统筹调剂。


